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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7日,央行等部委发布《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》规定,合格投资者是指:
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
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
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(二)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。
(三)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,如以下也可视为合格投资者:
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、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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